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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首例由本土公益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1-25 点击次数:2628次

  央广网河南分网11月24日消息 (本网特别报道组)11月24日上午,由河南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诉贵州省铜仁市铜鑫汞业有限公司(下称“铜鑫汞业公司)、内蒙古东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兴化工公司)、保定保运化学危险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下称保运运输公司)、毛艳强、范林业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在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是首例由河南公益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我国第一起涉及固体废弃物的跨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作为我省第一例公开开庭审理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洛阳中院对该案高度重视,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宝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

  河南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于2016年8月19日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称:2016年6月17日,被告铜鑫汞业公司和东兴化工公司将东兴化工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低汞触媒交付给毛艳强,6月19日下午,毛艳强(跟车人范林业)驾驶车辆行经洛宁县底张乡大阳村时,将装载的39.05吨危险废物卸载至洛阳碧水源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院内,且未进行任何防护措施,其中部分包装袋严重破损,危险废物散落在地。该危险废物汞触媒对环境有严重的危害,会对地表、水、土壤、大气、饮用水等造成污染,堆放地点临近河流,加之近期雨水天气较多,对周边的环境污染造成严重威胁。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排除危害,将上述危险废物依法安全转移,消除其非法倾倒现场的环境污染风险,对受损环境恢复原状,赔偿因非法倾倒危险废物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原告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调查费等实际费用。被告铜鑫汞业公司等答辩称:原告不具有本案诉讼主体资格,各被告不应承担责任。

  2016年11月24日上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主要围绕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是否适格、是否需要追加被告、涉案危险废弃物对及周边环境是否存在环境损害及潜在危险、各被告是否应承担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等焦点开展。在审判长主持下,公益诉讼原告和各被告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原告方提交了由在河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任教的专家团队出具的环境污染评价报告。应原告的申请,法庭通知环保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并通知有关专家出庭,就该案环境污染评价报告有关内容进行了说明,并接受双方当事人询问。有关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及群众六十余人旁听了当天的庭审。

    法院将择期宣判。

这是首例由河南公益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我国第一起涉及固体废弃物的跨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其中的焦点问题很多。记者联系原告代理律师、河南博云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唐有良进行了解。

焦点 1

原告诉讼主体资格是否适合?

环境公益诉讼是近年来全国范围的新生事物,同时也是热点,诉讼主体是否适合是案件能否立案的关键。

修改后的《保护法》和《环境公益诉讼解释》对此有规定。本案原告成立于2010年12月30日,且在章程中明确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定为工作宗旨,5年多来也未受到过行政、刑事处罚,符合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规定。

事发地在洛阳,促进中心在郑州,被告就地域提出异议。唐有良介绍,根据相关解释,公益活动是部分地域性的。原告要求的赔偿也并非装进自己腰包,包括前期污染物处置费、环境修复费、调查费等,均是为环境“讨要”。

焦点 2

停留63天,是否对环境造成损害?

从6月19日丢弃在洛宁县,到8月21日下午废物装载离开,共停留63天,是否对环境造成了危害是此次争论的焦点。

唐有良介绍,此案中的危险废物汞触媒对环境有严重的危害,会对地表、水、土壤、大气、饮用水等造成污染,堆放地点临近河流,对周边的环境污染造成严重威胁。庭审现场,原告方提交了由在河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任教的专家团队出具的环境污染评价报告。报告显示,废弃物对环境已造成损害,部分采集点有严重污染,个别采集点虽然不构成环保部要求的污染标准,但与参照物相比,汞含量远远超标。

此外,环境公益诉讼具有显著的预防性,并不要求一定有损害事实发生,只要能根据有关情况合理判断出可能使社会公益受到侵害,即可提起诉讼。

焦点 3

两个关于环境污染的“首例”案件,有啥区别?

10月11日上午,濮阳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跨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山东某化工厂600余吨废硫酸非法倾倒在濮阳村庄,是全省第一起跨省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本报曾进行报道,都是非法倾倒、环境污染,这俩“首例”有啥区别呢?

唐有良介绍,濮阳的是一起刑事案件,此案是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民事案件。刑事案件是犯罪,每个罪名刑法都有标准,主要要解决的是对行为人进行相关的刑事处罚;目前我国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均为民事案件,主要要解决的是环境受损本身如何解决,谁来为环境修复“买单”的问题。

“提起刑事案件后,符合民事案件标准,仍可再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相关人员仍要承担民事责任。”唐有良说,濮阳县的案子目前正在准备,随后也将提出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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