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政府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市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常委佟桂莉在会上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务必站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来认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尤其要围绕打造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城市这一目标,把创建活动与创新驱动发展、建设创新型城市结合起来,与推动转型升级、与加强社会管理、落实“杭法十条”结合起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一项重大的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抓实抓好。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郑荣胜主持会议。杭州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吴仁财汇报了2014年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佟桂莉强调,要坚持依法构建和以人为本,把维护职工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职工权益,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劳动关系只有在法治的框架内运行,才能稳定和谐。要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劳动关系,着力加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法治保障。要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要坚持劳资两立。
佟桂莉指出,要突出需求导向和方式创新,深入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近年来,我们坚持统筹规划,注重顶层设计,建立了一套较为科学、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下一步,要立足于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坚持需求导向,创新服务机制,突出以评促建,把社会最需要、企业最薄弱、职工最迫切的问题作为评价重点和核心,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佟桂莉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不断完善创建工作体制机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联动、统筹协作,整合力量、形成合力。市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完善党政主导、企业主体、合力推进的机制建设,注重发挥人大、政协、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努力形成全社会各方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各级各地方要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定政策、作部署、抓落实的责任,在工作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力量配置、经费投入上给予支持。
浙江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月发布了全省各市2014 年度劳动关系和谐指数,杭州市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达86.00,高出其它各市1至6.53个百分点,再次荣膺全省第一。这是自2010年以来,我市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连续第五年位居全省第一。截止目前,杭州市有15145家独立建会企业达到市级和谐劳动关系标准,签订“双爱”共同约定书14397份。全市已开展三轮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评估,参与企业达3265家,其中134家达到A级标准,1905家达到C级以上标准。
会上还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审定2014年杭州市各区县(市)劳动关系和谐指数测评结果、企业社会责任建设A级企业、最佳企业、AA级企业名单及2014年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蓝皮书,审议《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在全市开展“讲责任、创和谐”主题活动的通知》和《关于调整杭州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评选工作暨推动全市中小企业积极开展社会责任建设的通知》。
杭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农办、杭州海关等全体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高海伟 李宝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