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工商联、省工商联直属商会、直属会员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16号)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经省民政厅批准,我会发起成立了河南省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中心为独立法人单位,是省工商联领导的服务我省民营企业科学履行社会责任的非营利性机构。
其主要职责为:1.建立并逐步完善与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的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2.建立我省民企业社会责任档案,编制发布河南省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3.为民营企业编写社会责任报告提供政策咨询、调研培训等服务;4.宣传弘扬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和文化,协助省工商联组织开展社会责任优秀企业评选表彰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1、河南省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主要负责人及内设机构
2、河南省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印模
河南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1年8月15日
附件1:
一、主要负责人
理事长:李中央
执行理事长:张悍东
秘书长兼主任:林彬
二、内设机构
中心下设办公室、调研评估处、宣传组织处。
联系电话:0371-55656911
三、办公地址
地址:郑州市鑫苑路东段26号阳光大厦3层
邮编:450018
附件2:河南省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印模(略)